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国中发布时间:2024-04-28浏览次数:193

学院全体师生: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全体师生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弄明白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二、严明纪律要求,遵守廉洁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包括电子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活动;

3.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职工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严禁违规吃喝或安排宴请等活动;

5.严禁违规购买、消费、收送高档烟、酒、礼品,个人购买时严禁以“安徽建筑大学”名称开具发票;

6.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7.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其他名义变相游玩、公款消费;

8.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活动。

三、学院党委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改进作风,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落实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作风建设。

节假日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考点”。学院纪委将积极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廉洁教育工作,担当起警示、爱护、监督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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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建筑大学经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