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字〔2014〕91号)及相关奖学金评定细则及学校下发计划,经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初审,初步确定胡月茹等拟获得2021年社会奖学金。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情况有异议的请向学院纪委反映。
联系人:吴明轩
联系电话:6382825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