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2〕8号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制学生
第三轮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为满足学生课程修读(包括补修和重修)及课表调整需要,现开展学分制学生第三轮选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17级至2021级学分制各专业学生。
二、选课方式
选课遵循先选先得原则,可跨专业、跨年级选课,但不得跨校区选课。当已选人数达到教学班限制容量后,该教学班课程不可再选。
三、选课时间
(1)2017级、2018级、2019级
2月22日(星期二)10:00-2月23日(星期三)15:00。
(2)2020级、2021级
2月23日(星期三)15:00-2月25日(星期五)12:00。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选课工作,组织并指导学生做好选课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延长学制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
2.学生选课需由本人按照选课流程独立完成。学生在选课期间及上课前,需登录系统查看个人课表并确认选课结果,确保所选课程无误。
3.选课期间,学生也可以退课。当课程教学班人数大于15人时,可改选或退选;课程教学班人数小于或等于15人时,不可改选或退选。
4.因容量已满或时间冲突无法选课的,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于后期申请免听,具体详见教务处后续通知。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务科,0551-63828070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