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本科教学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21级第一轮转专业学生基础能力考核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2 浏览次数: 145
关于2021级第一轮转专业学生基础能力考核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2-28 浏览次数:3510

  


关于2021级第一轮转专业学生基础能力

考核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一轮转专业工作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查和学校审核,确定111人符合第一轮转专业条件,参加专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名单及考核安排见附件。现就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校区

《高等数学》

2022年3月2日(14:30-16:30)

南校区

《建筑设计基础》

2022年3月2日(14:30-16:30)

南校区

注:1.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八个专业的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科目为《高等数学》;

2. 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两个专业的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科目为《建筑设计基础》;

3.具体考试安排信息详见附件。

二、学生考试须知

1.学生参加考试须同时持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2.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中途离场。

3.专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均为闭卷考试。除考试必备文具外,学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书籍、纸张、书包、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建筑设计基础》科目考核时,其余绘图工具(HB铅笔、钢笔或黑色水笔、大号三角板、2号丁字尺、橡皮、小刀等)由学生自备。

4.考试过程中学生应服从监考教师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三、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试纪律和考场秩序。

2.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并按要求对试卷进行装订和密封。

特此通知。

  

附件:2021级第一轮转专业考核日程表

 

教务处(招生办)

2022228

附件:2021级第一轮转专业考核日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