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1〕8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需要,现就我校2022年度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2018年度立项且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已调离学校或已退休的教师除外。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不能使用原项目名称,涉及项目归并时,个人项目(教研项目、课程建设类等)归并为同一项目,集体项目(教学团队、专业建设类等)归并为同一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得超过归并后项目总经费,项目周期为两年,学校不再提取管理费。
2.原单个项目结余经费不足500元的不再予以立项。
3.集体类建设项目变更项目主持人的,学院需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实际,提出变更原因、建设理由等变更申请并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9月16日(周五)16:00前将纸质版提报工作联系人。
4.项目负责人应在2022年9月19日12:00至9月23日12:00时间段内,将PDF版申报材料上传到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网站。
5.原项目结余经费以财务处数据为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3.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3办公室。
附件: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