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培育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协调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学校将启动2022年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内遴选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遴选培育范围为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各类课程类项目。
二、培育要求
1. 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学分且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的本科课程。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在职教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职能部门兼职教师须从课程归口单位申报。积极鼓励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负责人等正高职称人员作为主讲教师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只能参与申报1门课程。
3.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门课程。
具体遴选培育要求可参见一流课程相关文件(附件1)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书(附件2)。
三、培育程序
1.教学单位推荐。11月8日10:00前,根据课程建设情况,推荐第三批国家一流培育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一式一份,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档提交至联系人政务平台。
推荐基本原则:具有省级一流课程5门及以上的学院,推荐3门一流培育课程,其他学院推荐1-2门。
2.学校择优遴选。学校组织对教学单位推荐的省级一流课程进行择优遴选,开展一系列课程建设线上线下培训,并成立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培育专家组。专家组对照国家一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4),从省级一流课程中选拔出课程资源丰富、课程团队实力强、申报资料质量高、课程教学效果好的课程进行重点建设。
遴选比例:原则上按照专家组选拔结果进行分类排序。
3.遴选课程培育。学校邀请一流课程建设方面的权威专家,对遴选出来的课程逐一进行打磨并给出提升改进建议。课程负责人按照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培育课程原则上不得变更课程申报信息。
四、培育条件
课程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工作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63828077,实验综合楼1713办公室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