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1-21 浏览次数:1003
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99号)要求,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推荐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愿意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一般年龄不超过65岁。各二级学院院长和系主任,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均应推荐。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
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2和附件3,推荐类型包括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类,推荐结构综合考虑专家来源、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
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23日下午16:00前将《评估专家推荐名单模板》(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处。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周老师,电话:0551-63828077。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