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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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9-16 浏览次数: 317

为做好我校202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资格,符合学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我校各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考生,学院及时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核方式。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五)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复试时需提交材料

在复试时,考生需按学院要求交验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

)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奖助政策

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推免生在第一学年将享受研究生学业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人(相关研究生奖助体系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政策如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其他事项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学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负责2023年接收推免生的咨询工作。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518485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2023年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28283,电子邮箱:jwb@ahj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