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城乡绿色发展和城市更新研究院工作需要,我院于2023年1月12日对符合科研助理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经由专家组评分,确定拟录用姜珊(女,1996年2月出生,学士,会计学专业)担任科研助理,从事科研、院务等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院纪委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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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