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3〕10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校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今年5月份的第2周(5月8日至5月14日)为第3个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3〕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劳动铸就新征程
二、活动重点
以“劳动铸就新征程”为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 养成主动劳动、坚持劳动的良好习惯,培育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创新实干、敬业奉献的劳动精神,引导全社会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价值追求,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学习劳模先进事迹活动
各学院根据自身专业特点,选取至少两位与本学院专业相关的劳模,组织学生学习劳模先进事迹,以集体观看视频形式开展。教育引导学生以劳模为榜样,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培养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意识。
2.组织开展劳动实践集体活动
各学院、直属单位可组织学生参与宿舍、教室、食堂、校园、实验室等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也可依托校园绿化、专业劳动及相关管理服务开展劳动实践活动;鼓励各学院结合本校及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有建大特色的劳动实践活动。
3.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各学院可通过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劳动教育有益经验和做法。可以通过举办专题展览、张贴海报、印发宣传读物、自媒体平台直播、主题演讲等方式,做好劳动教育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劳动教育舆论氛围,推动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劳动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与劳模面对面”活动
各学院邀请政治素质过关、业绩良好、在皖成长起来的英模大师、劳模或优秀企业家等开展劳动教育,采用专题讲座的形式,以线上或线下方式聆听创业者的奋斗故事,培养学生的奋斗精神。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开展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2.确保活动开展安全有序
各学院开展活动时, 要依据学生身心情况,注意劳动强度、时长,关注劳动任务及场所设施的适宜性,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多途径保障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3.丰富优化劳动教育资源
各单位在开展活动时,要充分挖掘学校、学院内部劳动教育资源,并充分发挥实践实训基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满足多样化的劳动实践需求。
4.归纳总结劳动教育新机制
各学院要积极探索形成具有可持续、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培育建设一批劳动教育特色品牌项目。以此为契机,探索将劳动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新路径,让劳动教育贯穿本科阶段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5.开展综合性宣传报道
各学院要通过学院网站、或者学院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作一次综合性报道,宣传劳动教育的有益经验和成效。
6.活动总结
各学院请于5月14日前将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附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电子政务。总结材料内容包括: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活动取得的成效,附至少三张劳动教育活动照片,字数要求不低于1500字。
联系人:张李杨;联系电话:63828079
教务处 、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后勤集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