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3〕12 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1至12教学周(5月10日-19日)开展本科教学期中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分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进行,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重点对教学运行、实践教学、创新创业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一)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执行、课程停开、智慧教学工具使用等内容。
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学生出勤率、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资料准备等内容。
3.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
4.专业系(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二)实践教学工作
1.请涉及学院填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未落实实验课程情况说明,注明未落实原因及下一步安排。
2.各教学单位自查实验教学运行情况,可使用《实验教学过程检查记录表》(附件4),每门实验课程和任课教师均须查到。
3.各教学单位自查实验教学资料,并报送《实验教学资料自查评分表》(附件5)。
4.按照毕业生毕业进程,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和查重工作,做好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鼓励各教学单位开展跨校、跨专业联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三)毕业生工作
1.各学院要重点关注2023届毕业生的学位提醒工作,认真核算毕业生平均学分绩点,梳理毕业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2.开展毕业生的学籍核查工作(含休学、降级、退学、提前毕业、22届延长学制)。
二、学校检查
1.根据教学运行计划,抽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2.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形成的材料进行核实,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近期工作安排
1.培养方案录入
各教学单位要在第13教学周(5月26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培养方案录入工作。
2.创新创业
(1)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创新创业学院将系统梳理往年申报立项情况,合理分配项目申报指标,指导各学院高质量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将于近期发布。
(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内选拔工作。各学院须积极开展赛前宣传动员,做好重点项目的挖掘、培育和指导,组织参赛队伍选拔和指导教师配备工作。各学院须根据往年大创项目立项情况及《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安排情况,积极组织申报。
3.相关考试安排工作
第12教学周周三(5月17日)开始启动期末考试工作。各教学单位按要求及时落实通识类课程期末考试监考和课程主考任务并通知到位,做好专业课程考核组织实施工作。通识类课程考试通知和日程在教务处主页另行发布。
4.招生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学院网站招生栏目和新媒体平台本科招生资讯的更新维护工作,依托开设专业强化自我展示,特别是学生发展成效等,进一步凝练办学成果,彰显办学特色。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填写相关表格,并完成本单位工作总结报告。
2.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深入研讨并形成会议纪要。
各教学单位应在2023年5月19日15:00前,将相关材料通过电子政务分别报教务处相关工作联系人:附件1、2、3报送至教务科王若澜老师;附件4、5报送至实践科冯秀老师。
五、联系方式
教务科:梅军,63828070
实践科:冯秀,63828079
创新创业科:蔡弘,63828079
教研科:周洁,63828077
考务科:吴彦博,63828076
附件:1.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统计信息反馈表(内含5张表).xls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