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3〕13号
安徽建筑大学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内涵建设水平,全面对接新时代高等教育新要求,以教学质量文化建设为引领,健全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质量保障运行有效度,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定于2023年5月开展首届“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聚焦内涵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二、总体目标
在学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背景下,通过“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活动,重点开展一流课程和示范课程建设、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课堂教学“大听课”、学生评教过程性评价等活动。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激发学生原动力,促进本科人才培养高质量特色化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活动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显怀 校 长
副组长:闵 杰 副校长
成 员: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是统筹协调“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的各项活动,指导各教学单位的活动方案,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活动的实施成效。
四、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活动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8日—5月12日)
1.按照学校2023年教学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与建设目标以及《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中具体工作安排,全面布置“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各项活动。
2.各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的“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活动细则。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对策,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开展多维度研讨,广泛听取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根据活动的具体内容制定《“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活动细则》,于5月12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3日—5月31日)
1.一流课程和示范课程建设。践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安徽建筑大学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安徽建筑大学课程思政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开展一流课程建设培训,以新理念引领一流课程建设,以新手段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以激发学生原动力为着力点完善过程评价制度,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2.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管理办法》,各学院要求学业导师做好专业思想教育、学业综合指导,优化学业导师工作考核形式,尤其是重点指导本学期转专业学生的学业规划以及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工作。
3.课堂教学“大听课”活动。组织校、院两级领导及督导组深入课堂教学参与听课。正式启用课堂督导监控系统,以便远程对相关课程进行查看督导。听课记录应做到有反馈、有通报、有汇总,具体要求另见通知。
4.学生评教过程性评价活动。学生在规定时段内依据自愿原则对正在授课中的课程从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课程质量等方面网上匿名提出意见或建议,教学监控与评价中心整理反馈任课教师,便于教师教学过程中动态掌握学生学习成效,随时了解学生学习诉求,及时调整、改进教学。同时,将反映的突出问题条目化、清单化推送相应教学单位和校督导组,教学单位负责核实问题、落实整改,校督导组对相应教师开展跟踪听课、督导帮扶和教学回头看,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5日)
1.各学院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相关案例材料,分析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等,于6月2日前报送活动书面总结材料至教务处教研科及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学校将进行“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活动总结。
2.教务处及教师发展中心在汇总各学院的活动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形成我校《首届“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活动总结》,对活动中先进的案例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对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给予及时反馈,并做好持续改进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真正使“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月”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水平。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