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3 浏览次数: 25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安徽建筑大学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内容

1.三好研究生:评选名额不超过年级研究生数的10%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年级研究生数的5%

三、名额分配要求

    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在指导性名额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

四、评选流程

1.推荐报名

由学院组织完成本院范围内的研究生评优工作的宣传动员、遴选,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可靠,每个类别在名额规定内择优推荐研究生参与学校评选(不接受个人报名)。

2.组织评选

各班级由辅导员、班委成员及研究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对本班级提出优秀个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评议,形成初评名单,通过召开专题班会方式,投票表决,并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再由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组,对各班级在专题班会上讨论通过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审议结果送至研工部,研工部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审核结果,最后将公示无异议后的结果上报学校审批。

3.宣传表彰

学校对评选的“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给予公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程序进行评审,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申请人的评优资格,追回所发的奖品及证书,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评优申请人请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评优信息准确无误后,须将所有申报名单汇总(见附件2)。

3.上述材料纸质版须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行政公章后,于1113日之前交研工部1608办公室靳杰(同时将附件2通过政务平台报送电子版),联系电话:0551-6382829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019

5ce40b5e-e40c-40b4-a8df-b8c49330d079.doc

71fd1138-78f5-4ce3-9076-b160b0530ea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