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科研通知公告
安徽省生态文明研究院2023年开放课题 (主任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23-12-25 浏览次数: 832

安徽省生态文明研究院是2022年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批准,依托安徽建筑大学成立的省级科研平台。平台聚焦安徽省生态文明政策和标准体系、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及技术装备研发、资源能源节约与可再生循环利用研究、碳排放体系及“双碳”目标实现路径等研究领域。

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吸引优秀科研人员,促进联合探索新理念、新技术,加强基础课题研究能力,研究院积极鼓励相关学科的相互结合和集成,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的省内外科研人员申请研究院的开放课题,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探索生态文明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本院2023年度拟设立开放课题3-5项,主任基金2项。

一、2023年资助重点领域

1、自然科学类

1)水污染治理技术

2)大气污染治理技术

3)土壤污染治理技术

4)节能环保装备研发

2、人文科学类

1)生态文明政策和标准体系

2)碳排放体系及“双碳”目标实现路径

3)资源能源节约与可再生循环利用

二、申请条件

1、开放课题申请人应是安徽建筑大学校外从事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者,具有较好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是所在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机构的正式全职科研人员。主任基金申请人为校内研究人员(非研究院固定人员)。

2、项目申请人应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优先支持年龄40周岁以下学者申请课题。

3、为促进交流合作,优化项目管理,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开放基金课题组成员必须包括至少1名本研究院固定人员。本研究院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参与的开放基金同一年度不超过1项,参与的在研项目累计不超过2项。

三、资助强度和研究期限

校外开放课题资助强度为自然科学类每项3万元(2项)、人文科学类每项1.5万元(2项),主任基金1.5万元(2项),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研究期限为两年(20241-202512月)。

四、具体要求

项目验收时,必须同时达到以下2个条件,否则不予验收结题:

1、研究成果须与项目申请书研究内容相关;

2、发表(或者出示录用证明)SCI论文1篇或CSCD核心期刊论文2篇(第一单位和第一资助单位均必须标注为安徽省生态文明研究院)或编制地方标准1项。

五、其它

1、课题负责人应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按照以下方式标注:

中文:安徽省生态文明研究院(项目编号)

英文:Anhui Institute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Program SN)

3、项目及经费管理按《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申请书见附件3

六、申报程序

1、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110日。

2、申请人将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送交或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安徽建筑大学综合实训楼1601室安徽省生态文明研究院,申请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945646345@qq.com。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9165510652


安徽省生态文明研究院开放课题申报书.doc.doc
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doc
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