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公布2023级校内转专业拟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和基础能力考核科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1-19 浏览次数: 555 |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安徽建筑大学实施办法》《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校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组织开展校内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公布我校2023级各专业拟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和通过国家高等教育专业评估(认证)专业的基础能力考核科目及考试大纲,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接纳转入学生人数 经学校研究,确定2023级各专业拟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具体详见附件1。 二、通过高等教育专业评估(认证)专业考核科目 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9个专业的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科目为《高等数学》;建筑学、城乡规划2个专业的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科目为《建筑设计基础》。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2023级学生转专业分为两轮,上述11个通过国家高等教育专业评估(认证)专业为第一轮,在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申请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专业拟接纳转入学生人数范围内择优选录。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上述11个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为第二轮,相关转入工作于第一轮转专业结束后开展。第二轮在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申请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专业拟接纳转入学生人数范围内择优选录。 (三)艺术类专业由艺术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 特此通知。
附件: 4.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校字〔2019〕107号).docx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月18日 |